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不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的。 所谓合伙人个人债务,是指合伙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从事各类活动所承担的有关债务,它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伙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承担的债务;二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另外从事其他经营或有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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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