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2005年8月29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2005年8月29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